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新型监管机制、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,建立健全消防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,近日,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台《诸城市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办法》,对消防安全领域实施信用监管。
根据该监管办法,市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全市的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工作,建立我市消防安全信用监管体系,采集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信息,建立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,根据信用信息,把单位及个人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等级相应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
据悉,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单位和个人,市消防救援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,对等级高的单位和个人,实行“非请勿扰”诚信监管机制,并在实施行政许可、评优树先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,对等级低的单位和个人,实行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、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、约谈企业负责人等监管措施。